时间:2022/4/29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
为了确保年采暖季居民今冬正常取暖,现将冬季取暖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
1、根据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(GB/T-)及《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,民用建筑冬季采暖温度为16-24℃,《陕西省供热管理办法》规定“采暖期内室内供热温度应保持在18℃士2℃"。室温过热会影响人的体温调节功能引起血管舒张、心率加速,会出现神疲力乏、头晕脑胀、思维迟钝等现象,易患伤风感冒,另外温度过高也会导致地辐式采暖管寿命缩短。

2、供暖初期部分采暖户家中暖气不热的主要原因是,暖气管道内存在大量空气,加热后内部气压过大,或入户过滤网堵塞导致热水不畅所导致。用户如出现此类问题可自行通过排气、清洗过滤网解决,仍不热的请拨打县热力公司服务电话,县热力公司特派技术人员上门解决。

3、集中供热用水加入了化工药剂,不可作为居民生活用水,居民私自放热水用于生活,此水对人体造成极大的伤害。另外居民私自放供热系统内水就会使循环系统内缺水,供热公司对系统补充凉水,即影响水温又影响整个循环系统效率,会导致循环更加缓慢室内温度更低,不能有效缓解居民家中不热的问题。

4、根据《宝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》“严禁私自改变原有供热设施的使用性质和运行方式”、“对故意破坏集中供热设施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”的规定。严禁采暖户私自加装压力泵,会导致楼上楼下甚至整个单元住户家中不进热水,造成其他用户和供暖系统不正常,因此暖气出现问题无法自行排除的,请拨打县热力公司维修电话,由县热力公司技术人员上门解决。

5、为了保证采暖费用收缴,年采暖季县热力公司将对未缴纳采暖费的用户采取书面通知、关闭锁闭阀、小区内公开公示、拆除供热设备的措施。望广大用户相互转告、相互监督,以确保本采暖季正常供热。

县热力公司维修投诉

陇县城区热力有限公司

年12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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