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2/6/8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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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养犬行为,加强养犬管理,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,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城区环境,根据《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结合我县实际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:

东至城关镇东关村穆家寨丁字、国道以西,西至国道以东,南至陇千南线以北,北至银昆高速过境段以南。

具体范围:东城社区、西城社区、北城社区、新城社区及新兴村、东关村、西关村、北关村。

养犬重点管理区以外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。

二、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区域内养犬具体规定,按照《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》执行。

三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来源:县司法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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